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第四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第四章 业务 第十九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并在其营业地点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