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必须使用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发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