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