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七条 使馆人员在中国境内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中国政府规定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区域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1986-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