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六章 投入保障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六章 投入保障 第六十五条 国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