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0-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