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第三章 石油作业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第三章 石油作业 第十七条 作业者必须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开采石油资源的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制定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和实施生产作业,以达到尽可能高的石油采收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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