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第三章 石油作业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第三章 石油作业 第二十一条 石油合同可以约定石油作业所需的人员,作业者可以优先录用中国公民。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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