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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