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