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二章 旱灾预防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二章 旱灾预防 第十五条 抗旱规划应当主要包括抗旱组织体系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建设、抗旱应急设施建设、抗旱物资储备、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旱情监测网络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0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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