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