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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