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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