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章 发展规划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章 发展规划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编制林业发展规划。下级林业发展规划依据上级林业发展规划编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