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供林产品等多种功能。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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