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