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四十条 国家保护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禁止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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