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在查处品种权侵权案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在查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时,根据需要,可以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查阅、复制或者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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