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