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七章 支持与奖励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七章 支持与奖励 第五十六条 在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举办的民办学校申请贷款用于学校自身发展的,享受国家相关的信贷优惠政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