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十条 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