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