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