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家庭关系 ·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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