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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