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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