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