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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