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