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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