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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