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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