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四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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