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