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