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 第四十一条 对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