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六章 海事担保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六章 海事担保 第七十四条 海事请求人的担保应当提交给海事法院;被请求人的担保可以提交给海事法院,也可以提供给海事请求人。 法律 发布日期:199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