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本法对涉外海事诉讼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199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