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对被请求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199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