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海关不实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