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章 船舶 · 第二节 船舶抵押权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章 船舶 第二节 船舶抵押权 第二十条 被抵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由于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