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章 船舶 · 第二节 船舶抵押权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章 船舶 第二节 船舶抵押权 第十八条 抵押权人将被抵押船舶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他人的,抵押权随之转移。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