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 · 第三节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三节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二百三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立即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前,保险人可以拒绝签发保险单证。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