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章 共同海损 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章 共同海损 第二百零三条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合同约定的理算规则;合同未约定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