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六章 警械和武器使用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六章 警械和武器使用 第五十条 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危险性质、程度和紧迫性,合理判断使用武器的必要限度,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