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第二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设置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第二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设置 第六条 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