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四章 鼓励措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四章 鼓励措施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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