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三章 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三章 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 法律 发布日期:2012-0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