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四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四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由税务机关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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